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公民聯署非唯一雙軌並行乃主流

信報財經新聞 | 2013-08-27
A14| 獨眼香江| 金針集

英國一代名相邱吉爾曾說, 「民主是最差的政治制度──那些已實踐過的除外。」(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for all those other forms that have been tried from time to time.

) 。但即使這樣,在「民主」之中的不同制度之間,都仍還有很大空間(且比國民教育撤與不撤間的很大空間還要大得多)。

雖然這一屆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很特別地認為,就2017 年政制方案的討論,還有很充分的時間去準備,因此仍未開始公開諮詢公眾,但坊間卻根本毋須等待政府的諮詢開始才去討論。況且,撇除時間的因素,大家亦實在沒必要按照官方所設定的框框去討論特區的政制。

由於香港的政制屬總統制而非議會制(行政長官及其政府所受的議會監督制衡甚至比其他地方的總統更少),因此坊間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皆循總統制方向出發。學民思潮邀請政黨政團簽署的約章,亦是按此方向,並強調候選人與選民間的直接聯繫,候選人須取得10萬選民聯署,證明參選得到一定支持。

可是,候選人與選民的直接聯繫,並非檢驗候選人是否獲得社會一定水平支持的唯一標準。由此路進,學民邀請大家簽署的約章,亦非驗證個別政黨或政團是否堅持真民主的唯一標準。再說,學民約章所用的字眼是「最優先爭取目標」,令堅持「必須」把公民聯署包含在任何方案內的政團難以一下子認同。

翻查資料,職工盟早於2006 年提交當時策發會的意見書中,就已經提到公民聯署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之議(當時所用的字眼為「選民推薦」),同時亦提到議員或政黨提名。而工黨自2011 年成立以來,亦繼續堅持任何行政長官普選方案都必須包括公民聯署,但並無排除與其他提名方式雙軌或多軌並行。

然而,學民約章經上星期六修改後的字眼,仍為「一、全民提名(提名委員會由全港選民組成或全港選民擁有均等提名權)為最優先爭取目標」,當中包括「均等」一詞,星期日晚發出的聲明更指出「更根本的是,在簡單直接的全民提名方法下,提名權根本無需交予其他人代行」,明顯已排拒其他提名方式。

當然,目前提及「雙軌制」(甚或「多軌制」),或會惹人憂慮倘若最終公民聯署一軌被剔除,只剩下其他「軌」,將有泛民主派政黨政團「半價收貨」。但如果有政黨開宗明義地堅持「多軌」之中「一定」和「必須」包含公民聯署一軌,卻因約章的排他性而未能簽署,邏輯上已肯定絕不是否定公民聯署。

到目前為止,仍未就公民聯署表態的有民主黨和民協:前者稱要尊重真普選聯盟的程序,以市民的意見作為決定政制立場的依歸,故目前不會選定一種方案;後者的答案則是黨內仍未有時間開會商討。顯而易見,該兩黨拒絕簽署學民約章的原因,與工黨根本是兩碼子事。

公民黨本來亦曾對學民約章有保留,同樣倡議「雙軌制」,但最後卻簽署。黨魁梁家傑昨天出席D100 電台節目時解釋,當前面對的是一場民意爭奪戰,若要成功,就必須簡單易明, 「大家一聽就會擁抱的方案」,更訴諸街坊的意見。若果最終該黨票投「雙軌制」方案,或者學民思潮屆時將要向他們「問責」。

環顧全球,實行公民直接聯署提名候選人,而又實行總統制或半總統制,總統擁實權或部分實權的地方,都實行雙軌以至多軌並行的制度。例如台灣的總統候選人,可由對最近一次總統或立委選舉得票5%以上的政黨提名,或由等同最近一次立委選舉1.5%或以上的選民連署。

至於今年年初改為直選總統的捷克,候選人可由5 萬名或以上公民、或10 名或以上參議員、或20 名或以上眾議員提名(參議院共81 席、眾議院200 席),可謂三軌並行,選民更可憑候選人取得提名的來源,判斷他或她與議會以及選民的聯繫如何,以至較重視哪一方。當地人口約1050 萬,較香港略多。

公民聯署亦有反面例子。以俄羅斯為例,在國家杜馬擁有議席的政黨可直接提名總統候選人,其他政黨或獨立候選人則須取得至少200萬人提名,當中同一州份的不得超過5萬,不少候選人無法達標,中央選委會更裁定在自行影印的提名表格上的選民簽署不獲接納,令提名機制變成限制候選人參選的工具。

民主肯定是人類歷史的實踐中,到目前為止最優良的政治制度。在此當中,包括公民聯署在內的,或者都是較好的選舉制度,但很多選舉制度都實行雙軌或多軌並行,以納不同制度之長,給予選民最大權利選擇。而同一時間,有心推行公民聯署者,更不得不察悉並嚴防俄羅斯那種滲入不合理關卡的手法。

選舉制度對管治文化、政黨發展,都有深遠影響,絕非一個只得百餘字的約章用簡單有餘、嚴謹不足的字眼三言兩語就足以說清。學民思潮一方面有國民教育的政治光環,又因他們年輕而令大家不予深責,但另方面香港第一次真正地普選自身元首,卻是茲事體大,細節實在有必要小心釐清,慎思之、明辨之,以至篤行之。

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信報財經新聞  2013-08-06
A16 | 時事評論 | 林行止專欄 | By 林行止

減洞分期還地輕鬆快樂擊球


一、
環保分子數年前便籲請政府考慮改變粉嶺高爾夫球場的用途,可惜當局別有懷抱、置若罔聞,直至最近因發展新界東北,在此區內的球場不在其中,於屋地荒聲中可以「獨善其身」,大不合理,難怪受發展新界東北規劃影響的居民,聲言要「佔領球場」!筆者於七月九日發表<高爾夫場改變用途符合民情滿足需求>,此日之後,應否把此球場納入發展該區的「規劃方案」,引起滿城爭論!

必須「先此聲明」的是,筆者認同高爾夫(高而富)球不僅是有益身心的體育活動,且是資本主義精神的象徵,那不僅僅因為現代經濟學之父阿當.史密斯是蘇格蘭皇家高爾夫球會的發起人之一(時三十一歲,任格拉斯哥大學倫理學教授),且因它的遊戲規則以至打球的方式,俱與資本主義結下不解緣。高爾夫可說與資本主義血脈相連。

可惜,香港高爾夫球會並無此識見,連「教育功能」亦「未有履行」(見八月三日曹啓樂在本報的<高球會擔當的教育角色>!

有讀者(和論者)指筆者主張把粉嶺球場納入「規劃方案」,是「仇富」是「民粹」,真是「言重了」;筆者從來便認同高爾夫與資本主義有不可分割關係的說法,在距今整整三十六年前的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一日,便在這裏發表題為<高爾夫球與資本主義>的「短評」(收天地圖書《閒在心上》),翻閱舊作,立論尚未過時,下面是該文隻字不改的摘要:「高爾夫球的參與者所需要的自信、獨立、公正及互信,和資本家的營生本質完全一致;高爾夫球賽不容許對錯誤作出修正,參與者必須對客觀形勢作出縝密的考慮和憑主觀條件作最正確的估計,然後擊出無可反悔的一擊。這和生意人決定一項投資或經營策略的過程有何不同?

「 導致高爾夫球勝敗的因素完全是個人的,對手的強弱對你『演出』的優劣無關——為了擊敗對手,你必須全力以赴,沒有人能予你以幫助,亦沒有人能拉你的後腿。打網球和乒乓球的個人色彩雖也濃厚,但對手的演出好壞直接影響你的成績;至於足球和籃球,更完全是集體遊戲,個人因素佔一定比重,卻起不了決定性作用。

「另一項高爾夫球與其他運動不同之處是它用不着公證人裁判勝負,亦用不着記分員記錄成績;參與者有否欺騙或取巧,完全靠本身是否公正的性格來決定。高爾夫球賽雖然經常舉行,但更多時候,打高爾夫球者的目的不在勝過對手,而在盡一切努力看看自己的成績︱高爾夫球活動可單獨進行,亦可多人同時參與,惟參與者都是『自由發展』,不受他人的影響。上述這些和資本家做生意的基本取態相同。」香港要保持資本主義特質,高爾夫球便應繼續發展(舞照跳馬照跑之外應加球照打),有關球會要主動「出擊」,招募更多會員及定下門檻較低的辦法,以鼓勵大眾加入這項「導人走資」的運動。換句話說,筆者無意修改上引拙文的觀點;然而,由於客觀環境大變(自從粉嶺球會成立至今百餘年,香港人口增幅以百倍計!),對此一佔地與荃灣不相伯仲球場的「出路」,便得重新評估。據經濟學者關焯照七月十一日在《蘋果日報》的大作所引數據,本港「主要高爾夫球場(一共佔地)六百八十八公頃,佔全港住宅面積百分之十七」。而其中以粉嶺球場佔地一百七十公頃為最。非常明顯,向高爾夫球瑒「取地」,是紓解最令香港官民困擾的屋荒比較便捷有效的辦法;而粉嶺球場毗鄰發展新界東北的範疇,把之納入「規劃方案」,固可提供更多「屋地」,且可減輕收地對原住民及非原住民的影響,藉以令民憤民怨降溫,政府何樂不為?

二、
不少論者,還有若干政客,都站出來反對改變粉嶺球場用途,他們的理由十分牽強(有的可說非常無知),姑勿論其有否「利益或角色衝突」,諸如高爾夫球場可以吸引外商以至一邊打球一邊談生意之類的陳腐「道理」,大概他們自己亦不相信。眾所周知,外商來港不等於便能夠進場打球(公眾場地如馬會滘西洲球場不在此例),而球場談生意(及其他必須保密的話題【緬甸球場全國星羅棋布,是官商勾結「互通有無」的唯一場地】),在資訊如此發達的現在,早已淪為無足輕重的角色,即極少人會這樣做。至於有人「雄辯滔滔」地指出何不把維多利亞公園、馬會和其他佔地頗廣的會所用來「起屋」,則是牛頭不搭馬嘴(較以橙比蘋果更離譜),別說公園是閒人免費可進的「公共財」,它還是港島唯一的「市肺」(維多利亞之名遲早會改,惟其綠蔭草地球場千萬不可廢);馬會則行相當中產化的會員制會員人數以萬計,且逢賽事都向非會員開放;加以「跑(賭)馬」是不少港人的傳統「娛樂」,僅此一端,馬會便「證明」它的存在價值(且別說從未聽過高爾夫球會這樣做的慈善性捐款)。至於在市區佔地相當大的私人會所如中華遊樂會,它確有遷徙的可能,如果當局把其所處大坑地段列入市區重建發展藍圖之中,「可能」便變為「必要」,但目前並無此計劃。七月十五日鍾志強在本報刊出的< 『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助富享樂>(本文資料非常詳盡,對此問題有興趣者不可不讀),更指出粉嶺、深水灣及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共佔去該「契約」中百分之六十三土地,其餘七十幅透過「契約」批出的土地共約一百八十公頃(「遊樂場」平均土地面積一至三公頃),僅比粉嶺球場多出不足十公頃!

「取地」不向粉嶺球場動手,只會製造更多社會矛盾和不和諧。

港人皆知,高爾夫球會會員非富則專業,不少且是社會精英,由於只有會員二千四百多人,他們竟合法長期地佔用和荃灣一樣大小的土地,遂令球會蒙上一層唯我獨尊的「高貴」色彩;以公義社會的公平原則度之,這些會員理應承擔較高的稅負,但香港非行累進稅制,他們的稅負因此與普通受薪階級無異,即他們雖有「資格」享受數百萬市民「不能擅進」的運動場地,卻不必支付任何「額外」費用,等於大吃成本昂貴的「免費午餐」。和獲得種種社會福利的低入息階層一樣,這批高人一等高入息人上人亦「大快朵頤」。前者的「免費午餐」由納稅人「埋單」,後者的則由政府直接資助和物業買家「付賬」!試想,如果高爾夫球場變成「屋地」,不但政費因大量官地收入滾滾來而更豐盈(稅率未必可再降,但雜費必可酌情減少),且樓宇供應大增,價格自然不會高得世界知名(港人置業能力相應萎縮)。高爾夫球會會員的享樂建築在納稅人和置業者身上,路人皆見。

三、
七月二十二日《主場新聞》有<高爾夫球場的成本和效益>一文,指出高爾夫球場「養草」不僅成交昂貴且嚴重污染。前者會員自理,與大眾無關,不去說它;然而後者危害公眾健康,政府便應設法規範。該文指出以美國的標準,每公頃草地使用的農藥為非有機農場的四至五倍,而化學農藥和肥料滲入泥土、污染地下水源,危害包括人類在內動物的健康;不但如此,「養草」的耗水量相當驚人,每個高爾夫球場(十八洞?)每天耗水三十一萬二千加侖(二天耗水足以注滿一個奧運標準游泳池),本港有多個高爾夫球場,令東江水進口量上升,彰彰明甚;還有,《主場新聞》這篇由專家撰寫的特稿指陳:「在亞熱帶地方建高爾夫球場,(要)先把樹木砍掉,再將其他天然植物鏟除,然後才能種植非本土的草。」於草皮上噴灑農藥的惡果是:「你不會在高爾夫球場看見青苔、蜻蜓、蝴蝶、蝸牛或雀鳥。」為了複製蘇格蘭地貌,球場所在地的自然生態被摧毀!

不說近今環保意識高漲,事實上,化肥農藥亦的確有害健康,在這種情形下,高爾夫球場宜闢於人煙少的荒山野地,百餘年前粉嶺球場的環境便是如此,但今非昔比,假如新界東北發展規劃落實,即使社會大眾及政府不發一聲,有良知的球會會員亦應提議球場遷址!這是避免球場的污染物危害新區居民的唯一辦法。

本報紀曉風七月二十四日在他的「獨眼香江」發表<陳茂波假大空規劃高球場逾二百八十古墳古樹移不得>,指出粉嶺球場內有「移不得」的古墳二百八十餘及鄰近的粉錦公路有四棵白千層古樹;又說球場地質鬆軟、近米埔自然保護區以至欠缺交通配套,因此不宜發展物業??。上述種種,確是問題,惟事涉風水茲事體大的古墳,權威鄉事人士侯志強不以為「移不得」,他說:「如果政府賠足錢,祖墳都可以搬,不過要慢慢傾(討價還價)」;對筆者來說,等於問題已解決。至於土質、交通及影響自然保護區,當然得妥善處理;然而,這類事務,有為政府均優為之,對視「迎難而上」為必要挑戰的梁振英政府,自是小菜一碟。誠然,這等事不能一蹴而就,但「慢慢傾」便不難成事。

為今之計,筆者希望高爾夫球會能審度形勢,作出理性決定,按部就班把球場北移(先減粉嶺十八、三十六最後全部五十四洞),據李鉞在本報<沙田馬會與粉嶺高球場>一文的資料,與香港一線之隔的深圳總共有四十二個高球場,香港高球會既可和它們合作,更可覓地(在不會污染居民的地方)自起爐灶。當然,這得用一點錢,但這又豈能難倒富貴球會會員(吃慣「免費午餐」如今要自掏腰包自然有點心痛)。李鉞的看法很王道,以現時香港求地若渴的情況,「放棄九個洞去建新市鎮的靈魂、去營造社會和諧,算得什麼?」王永平在本報網絡一篇文章說得更好,即使「政府什麼不做亦不等於高球會會員可以在未來幾年內安心地在球場上揮桿擊球??」。與其帶歉疚之心擊球,何如在外界壓力未升溫之際,由高球會中有識有正義感的會員,從內部發起一場「減洞分期還地」的運動!
林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