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 2013-08-06
A16 | 時事評論 | 林行止專欄 | By 林行止
減洞分期還地輕鬆快樂擊球
一、
環保分子數年前便籲請政府考慮改變粉嶺高爾夫球場的用途,可惜當局別有懷抱、置若罔聞,直至最近因發展新界東北,在此區內的球場不在其中,於屋地荒聲中可以「獨善其身」,大不合理,難怪受發展新界東北規劃影響的居民,聲言要「佔領球場」!筆者於七月九日發表<高爾夫場改變用途符合民情滿足需求>,此日之後,應否把此球場納入發展該區的「規劃方案」,引起滿城爭論!
必須「先此聲明」的是,筆者認同高爾夫(高而富)球不僅是有益身心的體育活動,且是資本主義精神的象徵,那不僅僅因為現代經濟學之父阿當.史密斯是蘇格蘭皇家高爾夫球會的發起人之一(時三十一歲,任格拉斯哥大學倫理學教授),且因它的遊戲規則以至打球的方式,俱與資本主義結下不解緣。高爾夫可說與資本主義血脈相連。
可惜,香港高爾夫球會並無此識見,連「教育功能」亦「未有履行」(見八月三日曹啓樂在本報的<高球會擔當的教育角色>!
有讀者(和論者)指筆者主張把粉嶺球場納入「規劃方案」,是「仇富」是「民粹」,真是「言重了」;筆者從來便認同高爾夫與資本主義有不可分割關係的說法,在距今整整三十六年前的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一日,便在這裏發表題為<高爾夫球與資本主義>的「短評」(收天地圖書《閒在心上》),翻閱舊作,立論尚未過時,下面是該文隻字不改的摘要:「高爾夫球的參與者所需要的自信、獨立、公正及互信,和資本家的營生本質完全一致;高爾夫球賽不容許對錯誤作出修正,參與者必須對客觀形勢作出縝密的考慮和憑主觀條件作最正確的估計,然後擊出無可反悔的一擊。這和生意人決定一項投資或經營策略的過程有何不同?
「 導致高爾夫球勝敗的因素完全是個人的,對手的強弱對你『演出』的優劣無關——為了擊敗對手,你必須全力以赴,沒有人能予你以幫助,亦沒有人能拉你的後腿。打網球和乒乓球的個人色彩雖也濃厚,但對手的演出好壞直接影響你的成績;至於足球和籃球,更完全是集體遊戲,個人因素佔一定比重,卻起不了決定性作用。
「另一項高爾夫球與其他運動不同之處是它用不着公證人裁判勝負,亦用不着記分員記錄成績;參與者有否欺騙或取巧,完全靠本身是否公正的性格來決定。高爾夫球賽雖然經常舉行,但更多時候,打高爾夫球者的目的不在勝過對手,而在盡一切努力看看自己的成績︱高爾夫球活動可單獨進行,亦可多人同時參與,惟參與者都是『自由發展』,不受他人的影響。上述這些和資本家做生意的基本取態相同。」香港要保持資本主義特質,高爾夫球便應繼續發展(舞照跳馬照跑之外應加球照打),有關球會要主動「出擊」,招募更多會員及定下門檻較低的辦法,以鼓勵大眾加入這項「導人走資」的運動。換句話說,筆者無意修改上引拙文的觀點;然而,由於客觀環境大變(自從粉嶺球會成立至今百餘年,香港人口增幅以百倍計!),對此一佔地與荃灣不相伯仲球場的「出路」,便得重新評估。據經濟學者關焯照七月十一日在《蘋果日報》的大作所引數據,本港「主要高爾夫球場(一共佔地)六百八十八公頃,佔全港住宅面積百分之十七」。而其中以粉嶺球場佔地一百七十公頃為最。非常明顯,向高爾夫球瑒「取地」,是紓解最令香港官民困擾的屋荒比較便捷有效的辦法;而粉嶺球場毗鄰發展新界東北的範疇,把之納入「規劃方案」,固可提供更多「屋地」,且可減輕收地對原住民及非原住民的影響,藉以令民憤民怨降溫,政府何樂不為?
二、
不少論者,還有若干政客,都站出來反對改變粉嶺球場用途,他們的理由十分牽強(有的可說非常無知),姑勿論其有否「利益或角色衝突」,諸如高爾夫球場可以吸引外商以至一邊打球一邊談生意之類的陳腐「道理」,大概他們自己亦不相信。眾所周知,外商來港不等於便能夠進場打球(公眾場地如馬會滘西洲球場不在此例),而球場談生意(及其他必須保密的話題【緬甸球場全國星羅棋布,是官商勾結「互通有無」的唯一場地】),在資訊如此發達的現在,早已淪為無足輕重的角色,即極少人會這樣做。至於有人「雄辯滔滔」地指出何不把維多利亞公園、馬會和其他佔地頗廣的會所用來「起屋」,則是牛頭不搭馬嘴(較以橙比蘋果更離譜),別說公園是閒人免費可進的「公共財」,它還是港島唯一的「市肺」(維多利亞之名遲早會改,惟其綠蔭草地球場千萬不可廢);馬會則行相當中產化的會員制會員人數以萬計,且逢賽事都向非會員開放;加以「跑(賭)馬」是不少港人的傳統「娛樂」,僅此一端,馬會便「證明」它的存在價值(且別說從未聽過高爾夫球會這樣做的慈善性捐款)。至於在市區佔地相當大的私人會所如中華遊樂會,它確有遷徙的可能,如果當局把其所處大坑地段列入市區重建發展藍圖之中,「可能」便變為「必要」,但目前並無此計劃。七月十五日鍾志強在本報刊出的< 『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助富享樂>(本文資料非常詳盡,對此問題有興趣者不可不讀),更指出粉嶺、深水灣及清水灣高爾夫球場共佔去該「契約」中百分之六十三土地,其餘七十幅透過「契約」批出的土地共約一百八十公頃(「遊樂場」平均土地面積一至三公頃),僅比粉嶺球場多出不足十公頃!
「取地」不向粉嶺球場動手,只會製造更多社會矛盾和不和諧。
港人皆知,高爾夫球會會員非富則專業,不少且是社會精英,由於只有會員二千四百多人,他們竟合法長期地佔用和荃灣一樣大小的土地,遂令球會蒙上一層唯我獨尊的「高貴」色彩;以公義社會的公平原則度之,這些會員理應承擔較高的稅負,但香港非行累進稅制,他們的稅負因此與普通受薪階級無異,即他們雖有「資格」享受數百萬市民「不能擅進」的運動場地,卻不必支付任何「額外」費用,等於大吃成本昂貴的「免費午餐」。和獲得種種社會福利的低入息階層一樣,這批高人一等高入息人上人亦「大快朵頤」。前者的「免費午餐」由納稅人「埋單」,後者的則由政府直接資助和物業買家「付賬」!試想,如果高爾夫球場變成「屋地」,不但政費因大量官地收入滾滾來而更豐盈(稅率未必可再降,但雜費必可酌情減少),且樓宇供應大增,價格自然不會高得世界知名(港人置業能力相應萎縮)。高爾夫球會會員的享樂建築在納稅人和置業者身上,路人皆見。
三、
七月二十二日《主場新聞》有<高爾夫球場的成本和效益>一文,指出高爾夫球場「養草」不僅成交昂貴且嚴重污染。前者會員自理,與大眾無關,不去說它;然而後者危害公眾健康,政府便應設法規範。該文指出以美國的標準,每公頃草地使用的農藥為非有機農場的四至五倍,而化學農藥和肥料滲入泥土、污染地下水源,危害包括人類在內動物的健康;不但如此,「養草」的耗水量相當驚人,每個高爾夫球場(十八洞?)每天耗水三十一萬二千加侖(二天耗水足以注滿一個奧運標準游泳池),本港有多個高爾夫球場,令東江水進口量上升,彰彰明甚;還有,《主場新聞》這篇由專家撰寫的特稿指陳:「在亞熱帶地方建高爾夫球場,(要)先把樹木砍掉,再將其他天然植物鏟除,然後才能種植非本土的草。」於草皮上噴灑農藥的惡果是:「你不會在高爾夫球場看見青苔、蜻蜓、蝴蝶、蝸牛或雀鳥。」為了複製蘇格蘭地貌,球場所在地的自然生態被摧毀!
不說近今環保意識高漲,事實上,化肥農藥亦的確有害健康,在這種情形下,高爾夫球場宜闢於人煙少的荒山野地,百餘年前粉嶺球場的環境便是如此,但今非昔比,假如新界東北發展規劃落實,即使社會大眾及政府不發一聲,有良知的球會會員亦應提議球場遷址!這是避免球場的污染物危害新區居民的唯一辦法。
本報紀曉風七月二十四日在他的「獨眼香江」發表<陳茂波假大空規劃高球場逾二百八十古墳古樹移不得>,指出粉嶺球場內有「移不得」的古墳二百八十餘及鄰近的粉錦公路有四棵白千層古樹;又說球場地質鬆軟、近米埔自然保護區以至欠缺交通配套,因此不宜發展物業??。上述種種,確是問題,惟事涉風水茲事體大的古墳,權威鄉事人士侯志強不以為「移不得」,他說:「如果政府賠足錢,祖墳都可以搬,不過要慢慢傾(討價還價)」;對筆者來說,等於問題已解決。至於土質、交通及影響自然保護區,當然得妥善處理;然而,這類事務,有為政府均優為之,對視「迎難而上」為必要挑戰的梁振英政府,自是小菜一碟。誠然,這等事不能一蹴而就,但「慢慢傾」便不難成事。
為今之計,筆者希望高爾夫球會能審度形勢,作出理性決定,按部就班把球場北移(先減粉嶺十八、三十六最後全部五十四洞),據李鉞在本報<沙田馬會與粉嶺高球場>一文的資料,與香港一線之隔的深圳總共有四十二個高球場,香港高球會既可和它們合作,更可覓地(在不會污染居民的地方)自起爐灶。當然,這得用一點錢,但這又豈能難倒富貴球會會員(吃慣「免費午餐」如今要自掏腰包自然有點心痛)。李鉞的看法很王道,以現時香港求地若渴的情況,「放棄九個洞去建新市鎮的靈魂、去營造社會和諧,算得什麼?」王永平在本報網絡一篇文章說得更好,即使「政府什麼不做亦不等於高球會會員可以在未來幾年內安心地在球場上揮桿擊球??」。與其帶歉疚之心擊球,何如在外界壓力未升溫之際,由高球會中有識有正義感的會員,從內部發起一場「減洞分期還地」的運動!
林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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