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公民聯署非唯一雙軌並行乃主流

信報財經新聞 | 2013-08-27
A14| 獨眼香江| 金針集

英國一代名相邱吉爾曾說, 「民主是最差的政治制度──那些已實踐過的除外。」(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for all those other forms that have been tried from time to time.

) 。但即使這樣,在「民主」之中的不同制度之間,都仍還有很大空間(且比國民教育撤與不撤間的很大空間還要大得多)。

雖然這一屆的特別行政區政府很特別地認為,就2017 年政制方案的討論,還有很充分的時間去準備,因此仍未開始公開諮詢公眾,但坊間卻根本毋須等待政府的諮詢開始才去討論。況且,撇除時間的因素,大家亦實在沒必要按照官方所設定的框框去討論特區的政制。

由於香港的政制屬總統制而非議會制(行政長官及其政府所受的議會監督制衡甚至比其他地方的總統更少),因此坊間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皆循總統制方向出發。學民思潮邀請政黨政團簽署的約章,亦是按此方向,並強調候選人與選民間的直接聯繫,候選人須取得10萬選民聯署,證明參選得到一定支持。

可是,候選人與選民的直接聯繫,並非檢驗候選人是否獲得社會一定水平支持的唯一標準。由此路進,學民邀請大家簽署的約章,亦非驗證個別政黨或政團是否堅持真民主的唯一標準。再說,學民約章所用的字眼是「最優先爭取目標」,令堅持「必須」把公民聯署包含在任何方案內的政團難以一下子認同。

翻查資料,職工盟早於2006 年提交當時策發會的意見書中,就已經提到公民聯署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之議(當時所用的字眼為「選民推薦」),同時亦提到議員或政黨提名。而工黨自2011 年成立以來,亦繼續堅持任何行政長官普選方案都必須包括公民聯署,但並無排除與其他提名方式雙軌或多軌並行。

然而,學民約章經上星期六修改後的字眼,仍為「一、全民提名(提名委員會由全港選民組成或全港選民擁有均等提名權)為最優先爭取目標」,當中包括「均等」一詞,星期日晚發出的聲明更指出「更根本的是,在簡單直接的全民提名方法下,提名權根本無需交予其他人代行」,明顯已排拒其他提名方式。

當然,目前提及「雙軌制」(甚或「多軌制」),或會惹人憂慮倘若最終公民聯署一軌被剔除,只剩下其他「軌」,將有泛民主派政黨政團「半價收貨」。但如果有政黨開宗明義地堅持「多軌」之中「一定」和「必須」包含公民聯署一軌,卻因約章的排他性而未能簽署,邏輯上已肯定絕不是否定公民聯署。

到目前為止,仍未就公民聯署表態的有民主黨和民協:前者稱要尊重真普選聯盟的程序,以市民的意見作為決定政制立場的依歸,故目前不會選定一種方案;後者的答案則是黨內仍未有時間開會商討。顯而易見,該兩黨拒絕簽署學民約章的原因,與工黨根本是兩碼子事。

公民黨本來亦曾對學民約章有保留,同樣倡議「雙軌制」,但最後卻簽署。黨魁梁家傑昨天出席D100 電台節目時解釋,當前面對的是一場民意爭奪戰,若要成功,就必須簡單易明, 「大家一聽就會擁抱的方案」,更訴諸街坊的意見。若果最終該黨票投「雙軌制」方案,或者學民思潮屆時將要向他們「問責」。

環顧全球,實行公民直接聯署提名候選人,而又實行總統制或半總統制,總統擁實權或部分實權的地方,都實行雙軌以至多軌並行的制度。例如台灣的總統候選人,可由對最近一次總統或立委選舉得票5%以上的政黨提名,或由等同最近一次立委選舉1.5%或以上的選民連署。

至於今年年初改為直選總統的捷克,候選人可由5 萬名或以上公民、或10 名或以上參議員、或20 名或以上眾議員提名(參議院共81 席、眾議院200 席),可謂三軌並行,選民更可憑候選人取得提名的來源,判斷他或她與議會以及選民的聯繫如何,以至較重視哪一方。當地人口約1050 萬,較香港略多。

公民聯署亦有反面例子。以俄羅斯為例,在國家杜馬擁有議席的政黨可直接提名總統候選人,其他政黨或獨立候選人則須取得至少200萬人提名,當中同一州份的不得超過5萬,不少候選人無法達標,中央選委會更裁定在自行影印的提名表格上的選民簽署不獲接納,令提名機制變成限制候選人參選的工具。

民主肯定是人類歷史的實踐中,到目前為止最優良的政治制度。在此當中,包括公民聯署在內的,或者都是較好的選舉制度,但很多選舉制度都實行雙軌或多軌並行,以納不同制度之長,給予選民最大權利選擇。而同一時間,有心推行公民聯署者,更不得不察悉並嚴防俄羅斯那種滲入不合理關卡的手法。

選舉制度對管治文化、政黨發展,都有深遠影響,絕非一個只得百餘字的約章用簡單有餘、嚴謹不足的字眼三言兩語就足以說清。學民思潮一方面有國民教育的政治光環,又因他們年輕而令大家不予深責,但另方面香港第一次真正地普選自身元首,卻是茲事體大,細節實在有必要小心釐清,慎思之、明辨之,以至篤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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