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港產生化柴油留港自用貢獻更大
信報財經新聞 2013-10-11
A23 | 時事評論 | By 陳啟明
香港的循環再造產業中,生化柴油行業可說較具規模,其產能足以處理本港產生的全部廢食油。不過,表象的背後是該行業其實存在嚴重隱憂,主要是缺乏收集原料及銷售產品的渠道。從較宏觀的角度而言,這些問題也是整體再造業共同面對的困難。特區政府若任由生化柴油行業自生自滅,那麼所謂扶助回收再造業的說法,也只是徒托空言而已。
生化柴油具有減少廢物及減少廢氣的雙重優點。本港的生化柴油廠商,主要以廢食油、食肆隔油池沉積物、動物油脂等為原料,因此有助減少廢物。此外,生化柴油也有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特別是二氧化硫。環保署網頁指出: 「就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的潛力而言,歐盟V期柴油與生化柴油相若」。
廢食油回收欠缺規管
本港現時有兩間生化柴油廠,其中一間位於環保園內,第三間建於將軍澳工業邨內,快將落成投產,三廠合計每年能生產約14 萬噸(約1.65 億公升)純生化柴油(除了特別標明.下同)。據有關廠商介紹,每100 公升廢食油大概可生產95 公升生化柴油,故當第三間廠商投產後,本港將有能力全數處理每年產生的區區2200 萬公升廢食油。駐環保園的廠商更表示只進行第一期工程,也就是說,市場若有需要的話,產能尚可進一步擴充。
令人詫異的是,本港生化柴油廠竟面對「吃不飽」的問題,原因之一是廢食油回收欠缺規管,以至每年約有一千萬公升廢食油不知去向,當中大部分可能由不法商人出口內地「回歸」餐桌。
再者,即使是仁愛堂「膳油莊」廢食油資源處理中心,他們作為社會企業,也不重視留港處理廢食油對減少碳排放的貢獻,沒有把收集所得的廢食油交由本港的生化柴油廠加工再造,而是出口往奧地利的生物柴油廠。
港產生化柴油在港銷售情況也不理想,原因同樣是缺乏政策扶持。上屆政府只為生化柴油訂定規格標準,卻沒有規定車輛燃料須含某個比例的生化柴油,任由油公司自行決定是否供應生化柴油,油公司基於成本考慮,結果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部分政府部門嘗試使用生化柴油,自2012 年1月開始的十六個月內,只訂購350 萬公升港產B5 柴油(含5%生化柴油),故對業界的幫助相當有限。更惡劣的是,有關供應商在合約到期後不獲續約,新合約是否落入外地供應商手中,至今情況不明。
留港銷售情況既然不明朗,故即將投產的生化柴油公司已表示,日後出產的生化柴油,大部分會出口歐洲。結果可能出現以下荒謬情況:本港使用的生化柴油反而來自進口,額外製造大量碳排放。
香港每年消耗大量能源,故此生化柴油理應不愁出路。本港作為國際都會及航運航空樞紐,在2012 年進口留用的航空汽油與煤油、輕質柴油、重質柴油、石腦油,以及燃油分別達到67 億、45億及73 億公升。生化柴油可以混入化石燃料,應用於柴油車、船舶、航機及機器,任何一種用途,均能全數吸納本港生產的生化柴油。
為了落實改善道路空氣質素,特區政府不惜動用超過百億元公帑資助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又擴大充電網絡以鼓勵使用低排放╱零排放車輛(以及電動車)。改善港口空氣質素方面,特區政府計劃規定所有遠洋輪船泊岸及本地船隻和渡輪轉用含硫量較低的柴油。特區政府其實可以多走一步,考慮規定相關燃料須含最少5%的生化柴油,進一步減少溫室氣體呢!
生化柴油對香港作為世界航空樞紐的地位,也具有策略性作用。歐盟擬向國際航機徵收「航空碳排放稅」,但使用生化柴油的航機可獲豁免。故此,香港應盡早把生化柴油納入航空燃油供應系統,以及早籌建油庫及輸油設施。
其實,港產生化柴油在本土市場的困局,根本原因是特區政府作繭自縛,片面堅守世貿組織的自由貿易規限。在今年3 月立法會會議上,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便以此為由,表示政府不能規定本地使用的生化柴油一定要產自本地的廢食油。顯然易見的是,他忽略了歐盟國家、美國、澳洲、瑞士政府已對生化柴油製造商提供津貼的客觀事實。這些國家的做法有否違反世貿組織的規定,及對本港在地使用生化柴油有何啟示,黃錦星似乎沒有深究。
政策局部門缺乏協調
生化柴油的成本較一般柴油貴5%至10%,當然會對推廣使用構成負面因素。特區政府既然決意改善本港空氣質素,為何不彷效西方國家向生化柴油提供津貼呢?
與本港生化柴油產業發展息息相關的是廢食油回收問題,不少議員及港人擔心從香港流失的廢食油會重返內地餐桌,危害國人健康。再者,食油價格高於生化柴油,也導致廢食油收購價高企,本地廠商難以競爭。
為此,立法會在本年3 月通過議案,要求政府設立廢食油回收商發牌制度,以及廢食油流向登記制度,並要求回收商妥善保存收購數量、儲存、出售相關記錄,以遏止不法交易。議員罕有達成一致意見,即使飲食界代表張宇人也表示,業界對設立追蹤機制「會明白和諒解的」。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應積極改善生化柴油業的經營環境,撤銷過度規管措施。舉例來說,生化柴油的燃點遠高於普通柴油,卻被要求遵守相同的消防條例,應予以修正,從而降低儲存及銷售上面對的困難。
行政長官梁振英曾表示,本港競爭力仍位居世界前列,其說法不敢苟同。本港的城市管理能力大不如前,這從政府在廢物處理政策上焦頭爛額,以及垃圾問題形勢嚴峻,可見一斑,問題根源在於政府施政既落後於形勢,又缺乏魄力。
特區政府後知後覺,落後於社會形勢。誠如前文所言,立法會內各黨派議員難得一致達成共識,要求政府加強對廢食油的規管,他們的主張與既有政策方向並無二致,只是比政府的規劃走得更遠。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社會及業界已表示願意承擔政策成本,可是黃錦星還堅持追蹤機制「會令相關的商業運作成本增加」,更表示規範回收活動及回收業「對社會是有成本的」,其想法顯然背離社情民意。
特區政府缺乏先見之明,政策支離破碎。今天港產生化柴油面對的問題,明天會發生在其他再造產品身上。生化柴油所遭遇的問題,涉及產業發展、外貿關係、公帑資助、燃料稅收、食物監管等政策範疇,超出環境局的管轄範圍,這正是環境局難以有所作為的原因。簡言之,本港再造產業面對的最大障礙,在於政策局部門之間條框分割,彼此缺乏協調。
特區政府自甘落後,只選擇性採用外地先進經驗。舉例來說,歐盟國家已規定車用柴油須加入若干比例的生化柴油;英國、台灣等地已規管廢食油回收;歐美國家已向生化柴油生產商提供資助等。特區政府卻視若無睹,一概不予採用,這樣下去,香港怎能不落後於其他先進地區呢!
特區政府更不敢為天下先,不敢因應本港特殊情況挑戰現行國際做法。黃錦星拒絕規管廢食油回收的另一理據,是《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沒有視之為危險品,因此本港的《廢物處置條例》也就不規管廢食油出口了。但廢食油危害國人健康的情況,彰彰明甚,特區政府理應特事特辦,堵塞廢食油出口禍國害民的漏洞。特區政府也應開風氣之先,主動尋求世貿組織支持「在地再用優先」原則,以及不應視之為非關稅壁壘。
總括而言,生化柴油所呈現的不單是廢物處理或資源循環政策出了問題,更顯示政府高層整合及調整政策的能力也出了問題,冀望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參與統籌扶持本港回收再造業的工作後,能正視深層次問題,為垃圾問題闖出一條生路。資深公共政策研究員
陳啟明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