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回收產業須保險配套支援

信報財經新聞  2013-11-05 A18 | 時事評論 | By 陳啟明

回收產業須保險配套支援

近年, 「投保難、保費高」均一直困擾回收業界,特區政府若繼續置諸不理,即使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反覆強調資源循環政策是「整全的」,業界及市民都會視為空話。

幾年前,中小型企業購買僱員保險(下稱「勞保」)時遇上極大困難,香港保險業聯會遂於2007 年成立「僱員補償聯保計劃」(下稱「聯保計劃」),並組成「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管理局」(下稱「聯保局」),為購買勞保遇上困難的僱主提供保險保障。

「聯保計劃」最初只涵蓋十九種高風險行業,投保條件有二:一、曾遭最少三間經營勞保業務的保險公司拒絕投保申請,拒絕理由並非欠交保費,或不符合職業健康及安全的法定要求;二、保費報價高於「聯保計劃」訂定保費基準的三成或以上。

其後若干「聯保計劃」受保範圍以外的行業也出現「投保難」的問題,計劃遂酌情考慮個別投保申請;其中回收企業於2011年的申請個案便高達26 宗,遠高於上一個年度的只有兩宗。鑑於問題趨於普遍, 「聯保計劃」於2012 年4 月正式把清潔、物流╱運輸及回收三個行業納入高風險行業名單之內。

不過,回收業界繼續受投保難問題困擾。是年10 月,兩個從事社區回收的非牟利團體在傳媒公開投訴,很多保險公司拒絕提供僱員保險。他們沒有向「聯保計劃」求助,原因可能是該計劃宣傳不足;有關情況至今沒有改善,例如該計劃的官方網站大部分版面點擊後全無反應、個別民政事務總署諮詢服務中心缺乏相關宣傳單張等。

即使個別保險公司願意承保,保費卻大幅增加數倍至十數倍之多。不容否認的是,回收業界被拒保或被索取高昂保費,與行業內的不規範現象不無關係,例如回收屬於「新興」行業,風險池太小;個別回收商投保時少報僱員數目,忽視職業安全等問題,均令不少保險公司怕賠本而拒絕承保,或大幅提升保費以平衡風險。

問題是,回收再造業包括眾多行業和工種,其間存在的危險各有不同,保費理應區別對待。以回收的流程為例,涉及的工序包括過磅買賣、打包捆紮、裝運物流、分拆分類等;具體工作包括買賣記賬、簡單分揀、處理廚餘、人力搬運、操作機器、駕駛車輛,不一而足,故對不同工種一律收取高昂保費,並不合理。

更須指出的是, 「聯保局」由十五家經營勞保業務保險公司的代表組成,日常運作由香港保險業聯會負責,直接委聘專業人員計算保費基準,難免受人質疑會袒護保險業界的利益;在這樣的背景下,加上前述「聯保計劃」宣傳不足、網站失效等,即使不是有意為之,也無法推卸管理不善的責任。

隨着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數目逐步增加,本港環保回收及再造的從業人員數目估計將不斷上升,使企業投保問題更形迫切。推動回收業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應有所作為,設法優化「聯保計劃」體制, 「聯保局」也須厲行改革。為釋除社會疑慮,保險業監理處可仿效旅遊業議會的做法,督促該局邀請業外人士加入理事會、核保委員會等,並非如現在般只在顧問委員會引入「外人」。

此外,加強「聯保計劃」宣傳工作,減輕回收再造業界尋找承保公司的壓力,並透過增加價格透明度,俾能獲得較公平的保費。具體改善措施可包括:為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準備充足的宣傳單張、管理好官方網站讓市民易於瀏覽相關資料、邀請環保署及環境基金協助介紹該計劃等。

至於保費方面,政府應仿效多年前促進創意工業發展的做法,為回收再造行業收集更全面的數據,讓保險公司及「聯保局」能準確掌握風險池的實際情況,從而為個別行業及工種訂定合理保費。

在提升職業安全水平方面,勞工處及職業安全健康局應主動介入,督促業界改善工作環境的安全水平,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保險業界則可訂定保費優惠條款,獎勵表現良好的企業和機構。

對於保險市場的歪風,政府應鼓勵保險業及回收再造業積極溝通,協商解決投保操作的流弊,從而把保費控制在合理水平。幾年前,搭棚工人也曾發生類似的投保難問題,最後經保險業及搭棚業商會努力協商,使問題得以順利解決。

勞保本有助減輕僱員工傷衍生的負擔,幫助僱主控制風險損失,從而維持企業營運的穩定性。可是,近年投保難及保費昂貴問題反過來窒礙了回收業的發展,與保險存在的本意截然相反,希望政府及早介入,避免類似金融霸權損害強積金制度的惡果再現。

資深公共政策研究員

陳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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