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設計、建造與營運」模式不合啟德體育城


信報財經新聞  2014-01-24  A23 | 時事評論 | 建築思話 | By 胡慧嫦

「設計與建造」合約的弊端,早為業界詬病。前立法會議員劉秀成年前也曾忠告政府,這種合約絕不適合香港電台擬建的新大樓;項目最近在立法會工務小組慘遇滑鐵盧,可見劉秀成所言非虛。近日政府又向立法會建議啟德體育園區採用「設計、建造與營運」合約,也受到部分議員反對。筆者嘗試詳細分析這種合約的深層次問題,懇請政府三思。

建築工程有多種常用的合約模式,主要目的是把設計、建造和營運工作交到「最合適」的人手中,可把風險合理地分配。至於誰是最合適的人,便要看個別項目的性質。

傳統上,業主找專業人士(如建築師和工程師)按自己要求設計,然後找工料測量師估價,業主滿意設計和估價後才招標,中標的承建商隨後會按照設計圖施工,完工後交由業主自行或聘請管理公司管理。每樣工作均由最具能力的人牽頭,承建商也毋須承擔設計失誤或投資的風險。然而, 「設計、建造與營運」合約卻把三樣工作均交由中標商負責,風險也全由他們承擔。

採用「設計、建造與營運」合約模式的項目市民絕不陌生,香港三條海底隧道便是現成例子,好處是政府毋須投入資金,便可為市民提供必需的設施。以紅磡海底隧道為例,中標財團承擔全部設計和建造費用,營運三十年後把隧道交回政府前,財團的投資取得可觀的回報,是雙贏的結果。不過,不是每個項目都是這麼走運的,西區海底隧道通車後,收入和汽車流量大失預算,財團因而定出與香港物價水平脫節的高昂收費,以彌補投資損失,卻弄致車輛湧往其他兩條海底隧道;未達分流作用之餘,更要全港市民承受惡果。

可見中標財團不一定是最合適的營運者,日後所作的「商業」決定,也不一定須為本港整體利益作出任何考量;如果自身利益跟社會整體利益出現矛盾,項目便難以達到原先的使命。

啟德體育園區的主要功能是舉辦國際水平的體育盛事,其次才是本地賽事或普及體育活動,但前者這類「盛事」賽事不多,後者都是很可能虧本的項目,為了增加收入,營運商可能只專注於推廣可以生財的項目,例如演唱會、綜合晚會等,變成本末倒置;若園區出現大量食肆、酒廊、芬蘭浴室等,更會破壞香港的形象。

政府也曾於2003 年嘗試以「設計、建造與營運」模式尋找財團發展西九龍文化區,最終因社會各界的強烈反對而擱置。當時許多市民擔心由地產商牽頭的財團,會把西九變成以地產項目為主、文化設施為配角的發展。

市民的擔憂不是沒有道理,入圍財團均建議於區內興建大量商住樓宇,以補貼文化設施的費用。畢竟財團的核心業務是地產發展,設計和營運文化設施並非專長,要他們夥拍藝術專家監督顧問公司的設計和營運他們陌生的設施,是非常吃力的工作,最終的成效甚成疑問。

啟德體育園區須滿足大型國際賽事的功能要求之餘,還須在推動本土精英和普及體育發展方面擔當要角,這實在須要小心思量。這都應由政府牽頭,在整個規劃和設計階段與體育界、政府部門、立法會、區議會等持份者緊密商討,也須不時對項目的功能要求、規模和設計標準作出檢討和修正,這不是營運商單從商業角度可以顧及的。

此外,項目涉及複雜的技術問題,例如園區位於啟德規劃區中央,如何確保交通網絡可以應付賽事舉行時的巨大人流,而又不會令附近交通癱瘓,是十分艱巨的工作;若營運商表現不濟,苦果是要全港市民承擔的,因此絕對不宜把設計工作委託給營運商。

啟德體育園區是香港非常重要的設施,做得不好便影響香港的聲譽,市民對項目的設計和營運水平期望甚高。「設計與建造」合約只適合功能簡單和設計要求不高的項目,絕不適合啟德體育園區。為了提高中標機會, 「設計與建造」合約的投標者必會盡力降低造價,因此不大可能提交創新的設計。若中標後發覺建築費超出原先估計,更可能將貨就價,要求建築師和工程師在設計和用料上「動腦筋」。

這也是當年市民反對西九採用「設計、建造和營運」模式的其中一個原因。政府其後成立西九管理局,採用傳統模式興建文化設施,更為主要設施,例如劇曲中心和博物館M+舉辦公開設計比賽,務求設計創新實用。相信大部分市民也認同獲選作品都是十分出色的設計。

其實, 「設計、建造和營運」合約的好處,是若應用於營運收益遠高於建造成本的項目,政府便毋須注資,因此廣為資金緊絀的政府採用,例如發展中國家,但啟德體育園區的營運收益不足以抵消建造成本,因此港府必須為項目注資,而且香港坐擁大量儲備,實在毋須採用這種問題多多的方式。筆者建議政府應仿效西九管理局,舉辨公開設計比賽,確保設計水平符合市民期望。

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本文章只代表個人意見,不代表學會立場。

胡慧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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