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政府失敗造反有理

信報財經新聞 2014-03-26 A16 | 時事評論 | 政治經濟學 | By 黎則奮


過去大半年,泰國、烏克蘭和目下的台灣均先後出現不同程度的政治動亂,原因雖然各有不同,但根本的因由都是不可調和的經濟和族群矛盾,最終導致嚴重政治衝突。最嚴重者莫如烏克蘭,現已因克里米亞公投「獨立」脫離烏克蘭而重投俄羅斯懷抱,隨時觸發內戰,甚至以美俄為首的冷戰以至世界大戰。

泰國、烏克蘭和台灣都是民主國家,實行憲政,但由人民投票選舉出來的政府,最終都得不到大多數民眾認同,出現政治危機,小則變為跛腳鴨(台灣),大則解體(泰國國會解散重選,現由臨時政府看守)或垮台(烏克蘭)。

這種政府失敗╱失效(fell state)的現象,其實並非新鮮事物,不單發生於民主國家,過去獨裁的阿拉伯國家如埃及和利比亞更是無日無之; 「蘇東波」和蘇聯解體,亦是政府失敗的實例,因此不能簡單歸納為拒絕開放政權、反對民主的國家和地區(如香港特區政府)的借口。以為搬弄西方政治學者的民主理論和研究證明民主並非萬能仙丹,便可合理化中共容許香港於2017 年實行的非驢非馬假普選的所謂「學者」,可以休矣。

事實上,無論全球頭號民主國家美國和一黨專政的中國,均曾出現政府失敗(失效)的情況,或者正陷入類(quasi)政府失敗(失效)的困境。美國兩黨為財政預算開支爭拗而令聯邦政府運作一度停頓,便是例證,只是兩黨最終都能以國家利益為重,臨崖勒馬,同意提高債務上限,美國政府才得以茍延殘喘,繼續運作。

中國在習近平登位前後發生薄熙來和周永康事件,前者因至今仍未能擺平黨內外不同派系和利益集團的矛盾,暗湧處處、鬥爭激烈,中央只能在話語權上名義管轄全國、實質無法有效約制地方政府行為,其實已陷入類政府失敗(失效)危機,一旦觸及臨界點,亦會隨時出現不可預計的突變。

當權者要穩固統治,不外乎兩途:文者法治、武者暴力鎮壓(動用國家機器),又以前者為合理化和取得政權認受性(legitimacy)的依據,後者則在關鍵時刻鎮壓反對政治力量奪權。

在和平時期和民主國度,無論統治者和反對派均會依法治國(其實是以法制人)和依法據理抗爭,因為社會成本最低,對雙方皆有利,因此「依法治國(港)」及「和理非非」的論述都會大派用場,有一定政治市場。不過,當社會政治環境因經濟和族群矛盾激化而各走極端,統治者任意竄改法律,改變遊戲規則,出現選擇性執法和立法司法為政治服務的情況,無論自覺或被迫也好,反對派都會不再按照遊戲規則辦事,另闢蹊徑,直接行動如公民抗命甚或社會革命,便會成為政治議程。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繡花,是一個政權取代另一個政權,必然出現流血,因為誠如馬克思的名言,暴力是革命的助產婦,無可避免。這個時刻,再說什麼「依法治國(港)」及「和理非非」,都屬多餘,完全脫離現實,不會為任何一方接納。

不過,革命雖然激情浪漫,符合機會成本較低的年輕一代的口味,卻不是免費午餐,必然須要付出代價,即使個人願意拋頭顱、灑熱血犧牲,也不是慷慨赴義便成,因為人類儘管創造歷史,卻只能在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創造,而社會歷史發展不會按照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

一個社會或國家在什麼社會歷史條件下才會出現革命?列寧的《國家與革命》寫得很清楚,不單受統治階級無法按照原有生活方式生活下去,連統治階級也無法按照原有的統治方式統治下去,社會╱國家才會出現革命。按此審視台灣和香港當前的局勢,遠離社會革命的階段尚遠,但政局的驟變,卻突顯公民社會的人民力量,足以左右大局。

馬英九政府和特區政府指摘人民的行動(學生佔領立法院和行政院,以及籌劃中的佔中行動)破壞法治的論述,完全不夠說服力,可以輕易駁倒。不錯,法治是民主的基礎,但這是說,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卻不等於說,法治高於民主。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民主就是皮,法治只是毛而已!

今次台灣的鬥爭經驗,說明當權者不依法和違反民主程序公義的時候,人民就可以公民抗命的街頭行動制衡。人民街頭行動的直接民主,其實是行政、立法、司法和傳媒以外的第五權,足以彌補某些歷史實踐經驗有限、民主三權分立制度仍有缺漏之不足。以香港的情況而言,目前行政獨裁,司法獨立(法治)開始受到破壞,立法機關由非民主力量壟斷,監察乏力,唯一可能改變現況的,唯公民社會的人民力量而已。由是觀之,香港雖然革命無望,但政府失敗,造反(公民抗命)有理。

黎則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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